关汉卿的“感天动地窦娥冤”是一等一的好戏,可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窦娥遭人陷害,罪名是杀人,太守糊涂,判她死刑,这是天大的冤枉,没有问题。冤狱应该昭雪,庸吏酷吏应受处罚,没有问题,可是,窦娥在临刑之时竟然说,为了证明我含冤负屈,此地要在夏季降一场大雪,还要大旱三年。我的天,六月飞雪,农作物都要冻死,下半年的收成幻灭,千万农夫的“汗滴禾下土”徒劳无功,只因为自己这一口冤气哽在胸中,就要这一方百姓挨饿受冻。大旱三年,没有收成,饿死多少人?瘟疫流行,病死多少人?又有多少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其中有的是善良百姓、忠厚人家,他们又朝哪里去喊冤?
我由窦娥想到张献忠。张献忠,跟着他父亲“赶驴”为业,“赶驴”是出租驴子的脚力运货或者驮人。他们走到内江停下来休息,把驴子拴在张家祠堂大门外的旗杆上,依当时的习俗,这是对张家的冒犯,何况驴子还在旗杆旁边拉了屎。张家管理祠堂的人把张献忠的父亲抓起来抽了一顿鞭子,并且命令张父跪在地上用嘴把驴屎一颗一颗衔起来“打扫”干净。那时张献忠年纪虽小,却有大志,他发誓有一天要杀尽内江人。
过了几个月,张献忠和他父亲赶驴又到四川,献忠在野外出恭,顺手摘了一片叶子当作草纸,他不知道这种“蛤蟆叶”上长满了茸茸的细针,这些软毛黏在屁股上先是奇痒无比,继之肿痛难忍。于是献忠咬牙切齿:四川的野草也欺负人,有一天,我要杀个寸草不留!
毫无问题,张献忠父子受此对待令人碍难坐视。毫无问题,内江的豪主恶奴必须受到制裁。但何至于要把内江人杀完,何至于要四川“寸草不留”?张献忠可曾想到,当他宣示“杀杀杀杀杀杀杀”的时候,他已集残忍凶悍之大成,内江的土豪早已不值一提。要除小暴君,自己必须做大暴君;只因这世上有一人冤死,我必使之冤死千万人。这如何得了?
这类故事,内在逻辑大致一贯,那就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有天降神授的某种特权,包括荼毒生灵的权力。“特权”的预言大快人心,到头来却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一并饿死或被杀死。时间如此之久,历史教训如此之多,伟大如关汉卿也不能另起炉灶、改烹新味,这就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