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

作者:陈思呈 来源:《读者校园版》

  初中的时候,在老师的要求下,我们开始抄写好词好句。这个兴趣很快变成我们的私人爱好,不再只是老师布置的任务。

  抄写的乐趣,有点类似于现在我们办报编版。我的总结是,抄写本要做得好,第一要素是字写得好,但写得好,并不单纯是写得漂亮,还要有韵。什么叫有韵?就是有韵律,有节奏感,让人觉得有独特的风格。而且字要是写得偏密会显得很奇怪,太疏松的话会让人觉得信息量太少,因而产生廉价之感。第二要素是笔和纸要好,最好的自然是用蓝色钢笔水,纸质不能太渗水,也不能一点都不渗,要微微的渗,才能看得出笔势。第三才是内容,我简直要说,内容太不重要了。

  最初的笔记本多数是奖品,那时候,学校喜欢用本子做奖品。

  那些笔记本都很简陋,中间还插有一些彩页,画着美人、风景或者宠物猫狗,印刷质量粗劣。这样的笔记本流行了一些年之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一夜之间,文具店里突然多了各种各样别致的笔记本。

  那大概是高中的时候吧,我们没有去想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可喜的进步,只是大大地增加我们的零花钱在这方面的投入。

  我买过一些特别好看的本子,印象最深的,是一个32开的硬皮抄,浅灰色的封面上画着絮状的云朵,拿在手里像一本书。那个本子让我产生了一种特别纠结的心情,实在不知道该在上面写什么才合适、才般配,如果什么都不写呢,又觉得它的故事感不够。

  有一次同时看到两本笔记本,都很漂亮,也都很贵。有一本更加光华灿烂,也更贵。相较之下,另一本只能勉强算上乘之作了。

  我的购买力只够挑选其中一本。思考良久后,我选择了后者。但这个选择令我最终后悔了,因为我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一种极致。

  那本更贵的笔记本是在我购买力之内的、小范围内的极致。在美与金钱的衡量里,我屈从于金钱,基本上,这说明自己的收藏级别较为“草根”,并不够沉迷。

  直到今天,我还有搜集笔记本的癖好,即使我们长年打字,那些到处搜集来的笔记本,多数也是空放着而已。

  不管怎么说,我也是积攒了很多很多笔记本的。有一天看董桥的书,看到这样一段:

  黄裳先生说,小时候,他最喜欢在父亲的书房里翻弄一本厚厚的album,暗蓝漆布面,烫了很漂亮的金花,还是19世纪初莱比锡出产的。这本书里有拿破仑的棺材、威廉皇后的照片、巴黎的凯旋门、中欧小国的风光。他常常要父亲解说画册里的故事。

  “父亲的书房”是好多人童年的幻想世界。

  我觉得,把这段话里面的“album”一词替换成“厚笔记本”,再把“父亲”替换成“母亲”或者“祖母”,基本上,就是我对于以后我的孙子或孙女的想象。這,大概也可以算是家学渊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