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爱上阅读的

作者:郝景芳 来源:《读者校园版》

  我是一个阅读启蒙非常早的小孩,从一两岁开始,母亲就给我读书,那时候没有绘本,就只听故事。《三百六十五夜故事》几乎读烂了。听得多了,就想读,于是开始认字。三岁半的时候,每篇能读出第一段。识字早的好处是,阅读很早就独立,一年级之后,母亲几乎不再干预。不仅是内容选择上基本不插手,而且对于看不看、看几本也不干预。

  如果不管,孩子会不会就不看书呢?对我而言,看书不是外界要求,而是能契合那时那刻的内心需要。

  二年级有人送我一本《一千零一夜》,三年級迷上《红色童话》及其他童话。童话仍然是最爱,因为爱王子和公主,那是一种“未来很美好”的迷离期待。再后来囫囵吞枣看了各种学科,有其他人送我一套《中国通史》,家里还有《十万个为什么》,没看懂太多,就知道世界很大。有一些知识让我震惊,比如中子星,那是我对浩瀚宇宙最早的惊鸿一瞥。

  整个这个阶段的阅读都是散漫的,也读过很多难看的故事,也不介意。内心的需求是想象:世界很神奇,我是神奇世界的小小公主。

  十岁之后的阅读进入另一个阶段,开始代入自我角色,开始向往爱。

  读《红楼梦》是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四年级得到一本《金陵十二钗》的画册,照着画册临摹得久了,就想去看看故事。《红楼梦》原著四本,完完整整读完。我当时不知道这是一部伟大的书,只是喜欢看美女,喜欢命运的册子。代入感最强的是黛玉,觉得她好,又替她着急,为何不懂口头让人,最终记住的是她为“知己”付出生命。

  后来就开始迷恋有爱情的故事,开始关心自己是谁,喜欢什么人。

  四年级随父母去英国居住了近一年,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幸运的一件事。小学放学极早,就去市立图书馆,图书馆的中文图书部比国内都大。第一本读到的书是缩写版《简·爱》,当时真是震撼:那样的爱的尊严。(当然疯女人的秘密也很吸引人。)后来继续寻找爱情,读中文缩写版《双城记》《蝴蝶梦》《呼啸山庄》。那里面都有阴森森的悬疑和爱的模板,喜欢瑞贝卡,希斯克里夫疯魔又迷人。

  因为喜欢阴森悬案,开始读侦探小说。从一本波洛的故事开始,迷上了克里斯蒂。一周借五本,废寝忘食不能自已。在英国的余下几个月,完全沉浸于此,把图书馆的全部克里斯蒂都借光了,福尔摩斯也读完了,感觉生无可恋。

  十一二岁时,我喜欢玛丽苏一类的故事,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旧杂志上的小说,讲个土土的姑娘进入远房亲戚豪门,减肥、学会穿搭,变得美丽清纯,豪门阔少不爱其他美女,就爱主人公。那简直是又胖又土的我最爱的故事。

  后来偶然间发现街上的租书店,开始看漫画,从漫画中寻找新的世界。漫画满足了更多对唯美之爱的想象,微笑的男主人公成了我对爱人的期待。看得多了,就喜欢临摹,临摹美女,喜欢齐藤千惠,跟她学习文艺复兴。漫画五毛钱一本,暑假每天五六本,省吃俭用的钱全用来租漫画。到最后街上所有的租书店都租了一遍,再也找不到什么值得看下去的漫画。于是开始租武侠、租言情、租商战。看完金庸,看完古龙,看几本其他。看完武侠不再迷恋漫画的柔美,对未来的想象也变成如何行走江湖。

  阅读的第三个阶段不再代入角色,开始关心书外的自我:想提高自我。

  初中是我第二个幸运的资源环境,遇到一位语文老师,温柔而有才,班里几个朋友形成很好的阅读氛围,也相互写文章,如文人会友传看。那个时候想看一些更有趣的人,读过三毛,读过沈从文,读过张爱玲。老师推荐了一位新锐作者叫余杰,他写的《火与冰》很尖锐,谈到许多有关政治和时事的话题。成年后回顾,能看出其中许多缺陷,但它在我心里播下对政治的兴趣。

  到了高中,渴望更新奇的视野。言情、武侠、漫画看多了便有些厌倦,纸上的爱情毕竟不如生活中有趣。雅致情调的旧式文人也无法满足,开始寻找更新、更变幻的文字。最初看了一些流行小说,如《挪威的森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都觉得不能完全触动我。直到有一次读到《看不见的城市》,卡尔维诺像是给我打开了一片天。后来再看《百年孤独》感觉简直惊艳,《一九八四》也是那时候进入我的视野。那时候才知道好文学的样子,于是我开始重新读一些文学原著,看到小时候看不到的文字的力量。

  从幼年到中学的阅读大致如此,大学之后开始阅读更多门类,读哲学、科学、历史和小说,那是后话。

  现在想说的是,对我个人而言,从新奇到代入感,再到自我提升,这几个阶段是蹦不过、绕不开的。最初的十几年对人生角色的好奇,转化为对一切戏剧感的囫囵的爱,直到过了这个阶段,才懂文学旁观。由此,父母对我的宽松是我的幸运,他们给予我安全的环境和充足的资源,让我能够“野蛮生长”。

  我从未要求自己脱离幼稚的兴趣,最终只是内心的需求,推动着我一步步前行。阅读,这是我最看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