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你,只是很想当年那样爱你的我

作者:张躲躲 来源:读者校园版

  很多人觉得我有一颗永恒的17岁的少女心。其实17岁的我一点儿也不像少女,内心强大如莽汉,外表潇洒如帅哥,而且疯狂地倒追校草。

  那时我和他同在省重点中学,念同一年级。他除了英语成绩弱一点,其他科目的成绩和我不相上下;他人缘极好,男生都喜欢约他踢球、吃饭,女生都喜欢围着他问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他长着很传统的浓眉、大眼、高鼻梁,偶尔戴眼镜也遮不住他的双眼皮;高一入学军训时他是标兵,穿军装的样子比教官还要帅。

  那时的我有着不错的成绩、不错的性格,也有着不错的身高和不错的相貌。你知不知道,这样的女生其实特别悲哀,她往往会有不错的朋友圈子,但这些圈子里的男生通常会把她当成哥们儿,而不是想要与之交往的对象,更不会是暗恋的“女神”。

  那时不流行说“女爷们儿”,也没有“女汉子”这个词,一个女孩若被人觉得“阳刚”,应该一哭、二闹、三上吊以呵护自己像玻璃一样的少女心。但是我乐呵呵地接受了别人对我的这一评价。十六七岁的男生喜欢的女生类型肯定千差万别,但是我清楚地知道,我喜欢的人,他不喜欢我。

  他不喜欢我,没关系,只要我喜欢他就好了。谁让他笑得那么好看呢?阳光穿过梧桐叶,细小的光斑在他的脸上跳跃,他的大眼睛笑成一条缝,让我这一生都忘不掉。

  我没暗恋,我表白了。

  具体细节不多讲,反正我顺理成章地被拒绝了。好在我心胸宽广,继续跟人家做哥们儿,在食堂打饭的时候,故意插队到他前面;全校大扫除的时候,故意挤到他跟前让他帮我洗拖把;考试前找不到2B铅笔涂答题卡,一定要跑到他们班去“借”。写了新小说第一时间拿给他看,揪着他的耳朵让他说“好”……直到高考前的最后一天,我还用他的饭卡给自己买了一碗冰粥喝。

  死缠烂打,软磨硬泡,不顾脸面,却满心都是幸福。

  十六七岁的年纪,谁都不敢说“爱”,偷偷说一句“我喜欢你”已经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现在回想起那段岁月,反倒觉得那是真爱。在那样的感情中,不会斤斤计较,不会患得患失,太急着把自己奉献出去。也许他会被感动,也许仍旧拒绝,甚至会被吓到或是感到惊恐,但是我就是那样执拗、坦荡、无怨无悔。

  高三那年,我家出了事,我整个人都灰头土脸的,每天都没精打采。校园广播站又按照惯例开了《点歌台》节目。恍惚间听到主持人在念我的名字,并祝我生日快乐。世界好像一下子安静了,喧嚣的校园一下子凝固了,其他声音被我自动屏蔽,耳朵里只剩下某某某为我点播的歌曲。借着主持人的声音,某某某对我说:“别怕,有我在,生日快乐!”

  他为我点的是老狼的《同桌的你》:“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你也曾无意中说起,喜欢和我在一起……”

  他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盘磁带,就是《同桌的你》。

  其实那时候大家已经很少听磁带了,CD已经成为炫耀的配饰。但是我视那盘磁带如珍宝,把随身听放在枕头边上,每天临睡前都要听上几遍。终于有一天半夜,我的随身听不争气地坏了,把磁带搅出来老长。我拿一支铅笔很努力地想把磁带绕回去,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带子拧在了一起,不能听了。窗外,凌晨3点的月亮跟大冰盘似的,清冷的光辉洒在我身上。我一边绕磁带一边哭。

  后来我们天各一方,到了不同的城市,读了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各自谈着恋爱,大方地调侃对方的失恋。

  我落井下石地打击他:“谁让你当年不接受我的一番盛情,活该被人甩!”他却攻击我,说:“谁让你当时那么胖,还顶着一个难听的绰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气得想摔电脑,最终却只是诅咒:“你肯定比我结婚晚,哼!”他的QQ很长时间保持输入状态,最后回了一句:“当然啦,你20岁时就可以结婚,我还得熬到22岁。”不知为何,看到这句话,我的鼻子有点儿发酸,眼里泛起泪花,再没回复他。我当然很快就会到20岁,但是还没到20岁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曾经非他不嫁的那个人我永远嫁不成了。

  再后来,他回到故乡,成家立业,一切水到渠成。我漂泊异乡,劫数多多,却也幸运地否极泰来。更解气的是,我终究比他先结婚。

  关于他的消息是我从同学那里辗转听说的,我们没有再联络。同学说,他现在一切都好,我哼了一声,说道:“他当然要好好地活着,这样他才可以看到我一切都好。”同学打趣道:“你还真记仇啊!恨人家当年拒绝你。”我说:“如果这算是‘仇’,那我当然要记啊!我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最无耻的爱恋都给了他,如果他没有变成绩优股,那岂不是说明我当年很没眼光?他这样好,完全是因为有我的感情浇灌!”

  只是没有人知道,那盘永远不能再听的磁带,深深地藏在我的秘密抽屉里,成为我此生最珍贵的礼物。记得我看过一句话:“爱情这东西,要么别想,要么别放。”十几岁时死缠烂打,二十几岁时两眼泪花,三十几岁时终于可以放下。我不想你,我只是很想当年那样爱你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