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桥

作者:冯俊杰 来源:读者校园版

  编者按:青春是葳蕤绚烂的夏花,青春是悠扬动人的欢歌。尽管时光荏苒,青春易逝,但每个人都有过不一样的流金岁月。近期,我们约请了一些知名学者、媒体人、专栏作家,撰文回忆自己的中学时代,和广大读者朋友一道分享他们的青春之歌。我们从2013年第14期开始,连续刊发,敬请大家关注。

  冯俊杰,笔名沈嘉柯,知名青年作家、评论家。著有小说《末日之雪》《平行塔》、散文集《那么一点点美好》。

  在我的中学时代发生了一起轰动全校的事。从那天开始,女生们走起路来更加羞涩,男生们有事没事就捋下头发,拉整齐衣服,时不时照照镜子,凝视自己的鼻子、眉毛、嘴巴,潇洒地转个身。还有的男生比较夸张,随身带一瓶摩丝,定出一个拉风的发型。对了,那个时候还不流行啫喱水。要是连摩丝都没有,干脆就用水抓两把。

  这一切都是因为大雄。大雄是我们班的男生,数学很好,长相憨厚,而且脸上还有一个恰到好处的痣。这颗痣如果低到嘴巴下,就比较像管账先生;如果再靠近眼睛,就比较像奸诈反面。大雄的痣停留在脸颊与鼻子旁边,带着一点俏皮、滑稽和醒目。

  我们男生一度怀疑,大雄的幸运就来自那颗痣。赐给大雄幸运的是湖北电影制片厂。20世纪90年代看电影已经稀松平常,但在我们那个小镇中学拍电影,那简直是天大的事。

  我们的高中建在县城旧址沔阳,所以古风犹存,后来迁移到新址重建新城,古城冷落。电影制片厂采风取景,顺便就在我们高中选男主角。导演要拍的是一个关于早恋的校园故事,演员想选原生态、没有表演经验的。女生们比较失望,因为女主角已经选好了,打扮洋气,是个大城市的中学生,请了假跟着剧组到处跑。

  男生们排起了长队,面带兴奋,在学校里的文物点——革命旧址小红楼里试镜。他们鱼贯而入,出来的时候,个个垂头丧气。我呢,压根儿没勇气去面试,干脆彻底旁观。选了3天,只有大雄充满了神秘的笑容。没多久,宣布男主角就是他。其他男生受了刺激,尤其是平时热衷耍帅扮酷、跟女孩子聊天、讨厌学习的那几位。穿西装白衬衫皮鞋的甲、头发整得大风吹过纹丝不动的乙、高个白净有几分英俊少年气质的丙,统统被大雄打败。

  看起来毫不出奇的大雄,凭什么获得了导演的青睐?他们气愤了。确定主角之后,电影迅速开拍,在一条夹在花园中间的走道上,大雄来来回回地走。女主角靠在栏杆旁边,低头若有所思。大雄每经过一次,就要回头一下,以表达少年骚动而羞涩的心。因为大雄是第一次拍戏,所以太紧张,有一次跑过女孩的身边太快,“啪”,他的旧皮鞋被踢飞,落在两米之外,所有的人都哄然大笑。

  就这么拍了好几天,他们连手都没拉到。多年后,读着塞林格的那句“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我自己也写过各种小说故事,倒是挺理解导演的心思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大雄从学校消失。据说是被剧组带到了省内某个山里拍其他镜头。回来时,同学们问起大雄将来是不是要退学去省城当明星,他支支吾吾不肯细说,忙着补他落下的功课。

  隔年在校门口遇到大雄,问出了答案,导演只打算让大雄拍一部片子,告诉大雄要好好学习。片子放映后,也没了下文。

  不过那天下午,大雄说,他在山里看见老鹰了,天好蓝,云也白,鹰飞得好高啊!

  我依稀觉得,大雄的话别有深意。我们这些生长在平原的孩子,从来没见过鹰飞。看他那悠然回忆的神往表情,我说:“不管怎么样,我以后还是可以跟别人讲,我的同学拍过电影哦!”他被逗乐了。大雄后来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在公司上班,小日子过得挺好。

  再说说少伟吧,他是那种成绩垫底、完全没有希望考上大学的人,但也没坏到变成混混上街打架闹事。少伟上课常常睡觉,到点了便飞快跑去食堂吃饭,晚自习溜达出去吃夜宵,瞎晃悠。

  那天晚自习回宿舍,我看见少伟在操场一个人发呆,不知道在自言自语些什么。走近了,我发现他捏着一个啤酒罐,叹一口气,喝一口啤酒。中学生不许抽烟喝酒,但这只能管住好学生。我从少伟旁边绕过去,他突然叫住我。

  我吓了一跳,以为他想打架。说真的,我了解,不爱学习的学生向来看不惯爱学习的学生,心头总有揍我们一顿发泄的冲动。平时大家装得老死不相往来,也是看在考试时有可能抄一把的分儿上,不然早出手了。

  我心想,这家伙看着老实,喝醉了就很难说。结果少伟拽住我,带着醉意迷茫地嘟囔:“考得上考不上,你们反正有个目标,我都不知道以后能干吗!我家又没什么钱。”

  原来,他是在烦恼未来的人生。我说:“你可以考体院,那次体育会考,你不是跑了前几名吗?”

  他想了想,眼睛居然亮了,放开我,认真和我聊起来。约莫十几分钟后,他才走掉。谢天谢地,我顺利脱身。

  当然,少伟最后没能考上体育学院。因为部队来学校招飞行员,各种体能测试他都通过了。就这样,少伟去开飞机了,听着都很牛。

  后来重逢,他给我讲,那些飞行员特别逗,三四十岁的人还很单纯,玩扑克也像小孩子一样吵嘴。我们哈哈大笑。少伟是来感谢我,特意请我吃饭的。不过,他要谢的其实是他自己。那场夜空下的对话之后,少伟的确开始练体能,天天跑步、玩倒立。幸运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

  最后再说我自己吧。中学那年,我特别爱好文学,和其他学生一样崇拜作家,看各种文学杂志。我很喜欢看《小小说选刊》,它的末尾常附带一些闲杂轶事。其中就有一篇文章里写,应该是林斤澜回忆汪曾祺说的那样,“动动手指就来钱”。那时物价低,汪老随便一笔稿费,就足够大伙去味道不错的馆子撮一顿。

  那一刻,我心中顿时升腾起了作家梦。我的作家梦一点也不神圣、崇高,完全基于这么一个朴素的想法:写写就有稿费,可以吃好的,也不用风吹、日晒、雨打。我开始琢磨着投稿,很快,在武汉的一家小报纸发表了一首诗歌。

  回家后我才发现,报社寄给我的样报被我妈拿去擦桌子了。她以为是垃圾广告。我哭笑不得。好在信封还在,里面还有一张纸,解释说,副刊为“读者园地”,没有稿费。

  好吧,我就不生我妈的气了。虽然没有钱,但总算发表处女作了,便增加了几分信心。整个高中生涯,我都在文史哲科目上用功,常常得全校第一。数学凑合,英语垫底。

  高考后填志愿,我选中文,我爹一口否决:“读什么中文系啊!将来不好找工作。”

  “那选什么专业?”我不乐意了,中文在我心里是神圣的专业,是通往作家之路。

  我爹笑着说:“法学好,现在的热门专业。再说到了大学,课外还是可以弄你的文学。”

  我有些委屈,但也辩驳不了我爹,我又不知道大学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就这样莫名其妙随波逐流去念法学了。然后我发现,读法学也是可以发表文章的,大二投给《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几篇文章,一两个星期后发表了。样报和几百元稿费寄到系里,我收到时高兴坏了。

  我去校外餐馆把炸鸡腿、水煮肉片、酸菜鱼和雪碧、可乐点齐了,请上要好的同学一起大吃。这导致此后只要看见我的名字出现在报刊上,他们就主动出现在我面前约饭局。

  我爹没骗我,大学是自由的,学法学不耽误文学,我参加学校的玫瑰园诗社,拿了个省共青团的诗赛特等奖。在杂志上发表散文、小说,稿费也不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动动手指就来钱的日子,没毕业就买了电脑,提前迈向经济独立。

  大学毕业我去了一家心理学刊物。老总招聘时直接要了我,理由也很搞笑:“法律专业理性,你又能写感性的文章,招你很划算。”

  那时我已经不偏执了。法学也好,心理学也罢,不管什么专业、职业,消化了,不妨碍文学,还对其有益处。

  即便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青春,也有一些旁逸斜出。人生永远不像看起来那么整齐划一。世界上还是有不同的桥,让不同的人去走。唯有文学是我一生的行李,随身携带,走到哪儿写到哪儿。而且后来我终于搞明白,我耿耿于怀的中文系,并不培养作家。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青春和故事,能够抵达你想去的地方,做你喜欢的事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