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在B站打开蔡明、郭达、赵丽蓉主演的小品《追星族》,配合弹幕观看,国内历代粉丝文化变迁的痕迹,会渐渐浮现在眼前。
赵丽蓉饰演的奶奶来看望蔡明饰演的孙女,家里贴着黎明的黑白大头照海报,赵丽蓉说这大照片“不瘆得慌”?
对她所扮演的那一代人来说,能够被悬挂在墙上的照片,只有神像、领袖和故去的人;从演艺层面上构成意义的“戏子”登上神龛,对于从革命文化中成长的一代人而言,几乎是怪异的。
小品开头,镜头停留在台下,一群年轻人将苏有朋团团围住请他签名—他是“小虎队”最有人气的成员。蔡明登场,风风火火地出现,说着一口蹩脚的港台口音,赵丽蓉把手往她额头上一搁:“这脑袋滚烫滚烫的。”接下来的笑料是疼爱孙女的奶奶喃喃道:“这是坐下病了(北方方言,意为得病)。”
实际也并未说错。脸颊发热,额头发亮,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如化学反应般难以预测却又持续的狂热状态,是港台文化进入大陆之后,一代年轻人同时患上的“追星病”。这个在央视台庆上播出的小品,的确是将“追星”作为一种症候来呈现的,故事的结尾郭达用《水手》的曲调连问三个“为什么”,更是有一种问诊心态:这代年轻人,到底怎么了?
来自“饭圈”时代的弹幕飘过,用饭圈“黑话”完成了对这个小品的当下解读:“蔡明看来是本命黎明,四大天王团粉,偶尔墙头林志颖。”
两代“粉丝”在此相遇,但他们之间不只是经历了时间的累积。
在粉丝文化已被证明如此重要的今天,我们一定想问,这场横跨30余年、至今仍在继续的集体发热,到底是一样什么东西?
类似爱恋
1985年,国内媒体第一次公开报道邓丽君,这位“使用嗓子的另一个部分唱歌”(即通俗唱法)的歌手,在大陆被事实解禁。王朔在《我看大众文化》里不无柔情地记述:“听到邓丽君的歌,毫不夸张地说,感到人性的一面在苏醒,一种结了壳的东西被软化和溶解。”
邓丽君的温柔歌声,如同春风拂过冰封的河面,松动了人们的文化想象。她令人们学会正视情爱表达,因此有启蒙意义。随后,港台明星进入大陆,掀起追星潮流。
比起“粉丝”这个新生词语,它的对照物“偶像”却远要年长得多。革命烈士、劳动模范、善人好人,用“榜样”一词等价替换了“偶像”之功能,门槛如此之高,人们只肯学习偶像,绝不敢以幻想亵渎偶像。
然而,对通俗文化意义上的偶像来说,幻想才是生命。
费翔在春晚登场,曾因其近乎挑逗的歌舞被指摘为“伤风败俗”;“小虎队”和“四大天王”,靠劲歌热舞和完美皮相博得喜爱,被主流文化认为实在浅薄。可是,无论是个性魅力、人性魅力还是性魅力,这些诞生于唱片和影视业—真正的流行文化—当中的偶像,在提供幻想的维度上有着“榜样”所不可比拟的纵深。
若以罗兰·巴特的观点来看,看似单薄的偶像能指之下,第一层象征,是青春、性感、充满活力与张扬个性的人文色彩;第二层象征,是开放、繁荣、自由的市场经济,他们拥有的财富和自由,与他们拥有的爱一样多。
爱?一样难为情的东西,却是偶像幻想的终极产物。
《我爱我家》里的小女孩贾圆圆,对着张国荣的大幅海报心醉地说:“我爱上他了。”宋丹丹饰演的母亲大惊失色,可那又只是一幅照片,她愣了愣,像条件反射一般制止:“不许爱他!”
在缺少青少年约会文化并且有着强烈早恋禁忌的环境里,那一代少女第一次开口说爱,是面对“天王巨星”。即便一向不被允许怀春的男性受众,今后也多会承认当年曾经幻想某位女星,或者折服于某位男星身上展现的,自己渴望却不具有的男性气概。
对偶像的迷恋,确实有一点爱情意味。借用《潜伏》的一句台词,爱情是“你把我看作一个特殊的男人,我把你看作一个特殊的女人”,沦陷于偶像魅力,意味着一切与之相关的事物都特殊化了。小品里的蔡明在路边蹲守偶像,豪车开过,溅起的泥点子留在裙子上,成为珍藏。
偶像与追随者之间的关系绝无平等的可能。粉丝将操纵自己喜怒哀乐的权力拱手让给对方,追星者对此毫不在意的程度也近乎爱情。来自台湾地区的女子组合S.H.E那首《Super Star》,意在用面对明星的癫狂来描述爱情,反过来却也成立:“我没空理会我,只感受你的感受。”
然而必须承认,我们的语言对情感的概括力非常有限。对一个遥远的、闪光的、未必知晓我们存在的他者所产生的深情,我们在不知道怎么定义它的时候,习惯于把已知的某种情感当成不甚精确的尺子,置于其上比比划划:像是单相思吧,又像暗恋。甚至偶像自己也有如此自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如金希澈,深知“偶像公开恋爱等于对粉丝失礼”。
随着粉丝文化在国内得到正式定义,对偶像的依恋逐渐脱离爱情的对照,甚至现在很多粉丝会觉得,用那种充满了现实算计和叵测人心的爱情来衡量自己对偶像的感情,非常庸俗。
借助“粉丝”之名,对偶像的狂热之爱,成为一种独立的事物,成为它本身。
类似信仰
周杰伦已经是一个“老派艺人”,这个结论的理由之一是,他这些年一直坚称来听自己演唱会的人们为“歌迷朋友”。
千禧年,他出道的时候,我们还没有“粉丝”这个词。
当时的华语乐坛,处在如今人们还在津津乐道的“神仙打架”时期。艺人想出头、想得到被公司“打造”的机会,要靠非凡的才华和非一般的刻苦。难以被父母一辈理解的酷、长刘海、吐字不清,和“10天写50首歌”的励志故事,一同成为周杰伦的标签。
2004年横空出世的节目《超级女声》,改变了周杰伦们的成名叙事。“你造星、我崇拜”模式不再,全民“选秀”推选偶像,影响娱乐文化形态至今。
短信投票的赛制,把造星权力从演艺公司那里下放到观众手中,释放出难以拒绝的诱惑。0.5到1元每条的定制短信在2005年价格不菲,开了真金白银“送偶像出道”的先河。
媒体把这些狂热的、参与选秀生产机制的观众称为“粉丝”。对尚未出道的李宇春来说,她的拥护者似乎还称不上“歌迷”,因为她对于真正的唱片行业来说尚是“半成品”,没有进入文化生产的链条。
粉丝对新鲜人的喜好,剥离了“四大天王”和周杰伦等前时代艺人身上的专业性。如此一来,粉丝之爱也有一点不可名状了:他/她跟我一样,现在还不能算明星,于是姑且称之为“偶像”,而偶像到底是什么?
“李宇春”之后,我们需要用“粉丝”,才能解释“偶像”。
偶像是粉丝的命运共同体。“你一票我一票,××明年就出道”,粉丝认领了这种荣辱与共的责任感,助偶像夺冠,被解释为“跟ta一起站上巅峰”。为自己命名“玉米”“盒饭”“凉粉”就能说明问题,从偶像名字中取衍生词,是证明“所属”的方式。
偶像是粉丝的梦想投射。“超女”选秀以张扬自我个性、“想唱就唱”的价值观,以及对平民草根一夜成名的伟大许诺,让国人第一次亲身感受安迪·沃霍尔关于“每个人都能当上15分钟的名人”的预言。成名在望,是那个充满机会的时代所能讲出的最好故事,粉丝在追随偶像的过程中,间接获得对时代的参与感。偶像是一面镜子,映射出粉丝的理想,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偶像对粉丝的人格进行了补全。
偶像是粉丝的庇护所。一旦成为“玉米”,就是千万个“玉米”中的一个。这些共享同一个名字的人,会在群体中释放生活中原本不可见的自我,以偶像之名的行动,有着完整而自洽的合理性。
“粉丝”这个词,直接译自英文中“fan”的复数“fans”,而“fans”则是“fanatic”的缩写,这个单词的拉丁语源为“fanaticus”,原本的含义是“疯狂的,热情的,受神灵启发的”。17世纪,“fanatic”在英文中有了“狂热者”的含义,以过度而无节制的热情为特征,“尤其在宗教方面”。
西方媒体通过对“fanatic”的挪用创造了“fans”一词,而这个词根里相对负面的意涵,比如宗教和政治狂热、无节制的疯狂、不合时宜的热情、神魔附体般的失常,伴随着这个短短的缩写“fans”,一直延续到今日的文化表达当中。
在新世纪初的主流想象里,粉丝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披头散发,荒废学业,浪费钱财,盲目而冲动。就连我们用来侮辱粉丝的词汇都与宗教有关,当粉丝行为过于出格,人们会骂他们,好像“邪教”。
追星,从类似爱情的东西,变成了类似信仰的东西。
一种非理性
认为粉丝的疯狂只是完全臣服于消费社会大众文化的无脑,很可能是与事实恰恰相反的判断。
事实上,在粉丝文化研究当中,粉丝从来不是只能被“皮下注射”的文化接受者,而更多以具有主动性的创造者和参与者为特征。
没有过“粉籍”的人之所以会觉得粉丝行为难以理解,很可能是因为,粉丝之爱超出了社会惯常的理性规则,即一切付出都应是“有用的”。
自从形成于好莱坞的明星制将个人魅力与商业价值绑定,美貌和气质被明码标价,偶像与拥趸之间,就失去了相互回应的可能,两者在资本世界中所占有的砝码悬殊过大。在严密的资本生产与再生产关系当中,粉丝的狂热付出却有着“不经济”的特性,因为他们不求回报,完全利他,时间、金钱、青春虚掷,只为了偶像好。
巴塔耶有个概念,叫“花费”,后来他将其阐释为“耗尽”,来说明那些违背经济理性的付出。他发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个支配性的根本原则是做“有用”的事,用于再生产的消费就是如此。但是,驱使宗教迷狂与社会运动的冲动,是一种不具备功利性的“花费”冲动,没有再生产环节,只是散尽能量,像一把烧至灰烬而熄灭的火。巴塔耶将其解释为,因为生命本不是井然的秩序,而是丰盈的自由,在理性社会所限定的封闭系统当中,人只有靠损耗自己,才能表达自己。
巴塔耶的这个判断,完美地解释了粉丝文化当中蕴含着的反叛力量,也能回答,为什么历经几代变迁,粉丝一直是年轻人。做一个粉丝,是这个社会所能允许的最为无害的,令年轻人尽情“耗费”自己的方式。
然而,不理性的力量,最有可能的结局是被收编。很快,互联网时代到来,社交网络的出现,为粉丝文化的生长创造新的场域,“皆为利往”的平台资本毫不意外地征用了粉丝的付出与创造,新的时代名片—“流量”出现了。
微博创造出一整套令明星人气可视化的机制,偶像反倒成了数据的实体。不是所有人都能弄懂并且想弄懂这套规则,但粉丝必须弄懂。于是,粉丝的专业度在流量时代凸显了出来。“超话”和“热搜”为粉丝的线上参与竖起屏障,“圈地自萌”,自我赋职的“饭圈”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在媒介更迭的过程中,原生于网络的饭圈文化受到二次元亚文化和日韩娱乐圈的影响,创造出复杂难懂的术语,将追星的门槛提得更高。
过去买买唱片、参加一下歌友会,就能毫无愧色地宣称“我是粉丝”,如今则必须与平台缠斗,服从数据的规则,不然只能算是“散粉”—在“饭圈”之外散落着的粉丝。
周杰伦与蔡徐坤超话大战,“周粉”赢了也输了。在现实社会中把握绝对经济地位的“歌迷朋友”,要通过崭新而怪异的饭圈规则,把周杰伦这位带着前时代光环的明星放到数据的牢笼中去,才能证明他的成功。
这是一个时代向另一个时代的投降。
粉丝越是自我耗费,就会给平台创造越多的流量收益,自认纯洁无瑕理想化的爱,此时已被全盘换算为巨大的经济链条中的一环。
从前我们把偶像当成一个人来爱恋,他至少还是一个人。互联网时代,偶像的“人”属性降低,商品属性被放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粉丝更为看重自己的责任,要打投、反黑、抡博、控评,有流量,偶像才有未来,至少在赛博空间里,偶像必须是一个完人。
这是不可能的愿景。
于是,互联网造就了史上最勤奋的一代粉丝,也造就了最容易心碎的一代粉丝。
偶像不能拂粉丝的好意,更不能打碎粉丝的幻想,“因为你有的这一切都是我给你的”。一旦有变数,粉丝会毫不留情地撤回支持,脱粉回踩。迷恋被看得越崇高,它所能孕育出的恨意就越强烈;无论如何都会辜负粉丝,是当代偶像的原罪。
我们已经无法从字符组成的迷宫里,辨认出一个真正的人。
粉丝用自己的爱,密密麻麻地盖住了偶像,露出来的,只剩镜中的自己。
一种自缚
从被视为边缘的青年亚文化,至饭圈时代,粉丝文化已有无远弗届的态势。
饭圈思维侵入现实生活。现在,两个事物被比较,就是“拉踩”;对任何事物表达喜爱,对象就成了“正主”;一个人、一个组织的自我表达,被称为“营业”;在很多爱的对象中有一个最爱的,是为“本命”。
影视娱乐、社会议题、产品消费、体育竞技、电子游戏……各个领域之间的边界消融,不同群体的社群运行逻辑被归化为同一个逻辑,就是粉丝行动的逻辑。
这个现象,不仅让文化表达和公共讨论越来越走向极化,更因消解了粉丝身上的反叛力量,让粉丝行动中内在的酒神狂欢般的解放意义走向了反面。一种总体性的饭圈文化,成为这个群体的自缚之茧。
在争取文化地位主流化和行动合法化的路上,粉丝自愿用爱去交换庞大的文化资本体系当中那些早就暗中标好价格的礼物,再将它当作神圣的供奉献给偶像。
自从造星的环节从行业内部来到受众当中,在一种共荣辱的想象性亲密关系当中,粉丝对偶像已不再停留于一种自满的欣赏,而是试图让自己与偶像一同被主流文化承认。
粉丝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传统由来已久,比如做公益,既为群体自身洗脱盲目无脑的名声,也在为偶像积累社会声誉。到流量时代,则是粉丝用社会行动为偶像置换资源,比如在商场和公交地铁为偶像买灯牌,为偶像挣来越多名气,偶像就越有可能“走花路”。
这种要强心态甚至愈演愈烈,变成粉丝自己被看轻也不要紧,但是“不要上升偶像”。
疫情期间“饭圈女孩”驰援武汉,通过快速高效的社会行动,树立起自身与偶像的双重自豪感。同时,她们在主流舆论场中为自己和偶像争取合法性的努力也被看到了。可是仔细想来是有点可悲的,一种长期被污名化的爱,只能在爱的范畴之外获得承认。
我们真的不能取消一切附加的价值,仅在粉丝与偶像之间,去重估这场持续30余年的狂热吗?
去年TFBOYS在西安举办“十年之约”演唱会,内娱最具代表性的养成系偶像,三个像小豆丁一样的男孩,长大成人再次聚首。
很多人不免抱着看戏的心态,看当年无脑而今依然无脑的粉丝再“舞”一遍,但是看着偶像与粉丝一同长大,我们不会忽略这个简单的事实:追星已经与粉丝的生命历史深深交织,人可以长大,爱也会长大—无论那种爱,到底有没有被承认过。
在很多粉丝的故事里,偶像是陪伴,是冒险的冲动,是涉渡苦海之舟,是人生的选择,是心动,是呼吸,被判定为空心盲目的狂热里,是无数真实的、活生生的生命体验。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尽管粉丝文化历经几代变迁,而粉丝与偶像之间的生命互动,本质并无不同。
这或许是30年狂热烙于当代历史中,最终不至于空无一物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