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的初恋

作者:罗志祥 来源:《读者校园版》

  我的初恋发生在丰田村,她是村里的公主,因为她的爸爸是大头目。

  我在台北长大,小时候又是个天才小鼓手,在村子里颇有名气,每次回爷爷家,都会有很多人想认识我,而公主阿奶对我也另眼相待。那年夏天我们彼此都保持着亢奋的状态,不懂恋爱是什么却忙着想恋爱。

  就在丰年祭的舞蹈上,我戴上王子的头饰,跟公主配成一对,那时候有很多女生都想跟我接近,不过阿奶很酷地对她们说:“我是他的公主,你们想跟我抢,没有意义!”她充满自信地让我牵了小手。

  丰年祭里面,男生要在腰间挂一个专门放槟榔的小袋子,女生则可以当面把槟榔放在自己喜欢的男生所挂的小袋子里,那天我的小袋子里满满的都是槟榔,阿奶看到,吃醋地说:“跟你在一起很危险!”

  而同村还有一个女孩子叫白浪,长得非常漂亮,当时已经到了台北发展。她回乡见到我,就抓起我的手,用圆珠笔在手掌上留下她在台北的电话号码,要我回台北找她,阿奶后来发现了我手上的号码,立刻抓住我的手,用力搓掉号码。我喜欢看到阿奶吃醋,这代表她很在乎我。

  丰年祭第一天,王子的任务就是要潜到海底射鱼,捡海胆,然后做一串贝壳项链给公主。

  简单!

  妈妈在我5岁的时候,就把我丢到海水的泳池里面,让我学会了游泳,所以我的泳技很好。

  6岁的时候我就学会了潜水,接下来每年夏天总要从基隆和平岛的桥上往下跳。不过有一次向下跳的时候突然觉得水变浅了,脸立刻撞到了海底,妈妈知道后,立刻狠狠地骂了我一顿,我忘了那天是退潮,海水浅得根本不能跳水。

  身为王子,依照习俗必须在丰年祭第二天到山上打猎,然后打回山猪,割下猪腿献给公主。但杀生总是不太好,所以我采取了另一个方案,就是我上山,但在山脚等待打猎回来的勇士,因为大家都是朋友,所以就不客气地跟他们要一只猪腿,然后交给公主,这样就可以轻松地让我的公主面子十足。她很开心,约我晚一点在马路上碰面。

  我永远记得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公主阿奶跟我在暗暗的马路边见面,她说了一句很甜蜜的话:“靠山山倒,靠人人倒,还是靠自己的男朋友最好!”接下来她主动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下,这香吻的感觉跟重量到现在都还印在我的心里,就像是那年夏天炎热的海风吹在脸上烫烫的感觉。

  后来几年,我们继续单纯的暑假爱情,我们互写情书,她把信纸折成爱心,我把信紙折成飞镖。每年暑假开头,她会跟我爷爷打听我哪天搭哪班火车到,在车站的地下道等着我,当我要回台北的时候,她则会躲在车站旁的杂货店里偷看我离开。

  在村子里除了两小无猜的初恋,我更热衷于开发各种整人游戏,例如拿冲天炮放在阿奶爸爸——也就是村子里大头目的汽车排气管里面。

  这些淘气的举动,还有我的初恋情人阿奶,都是我心中珍贵的记忆。

  进入演艺圈之后,我就很少回花莲爷爷家了,几年前我通过《超级星期天》的超级任务,想找到我的公主阿奶,那时才知道她早已嫁人,而且孩子都已经会跑会叫人了。这段充满亢奋的初恋也就在多年之后,写下了淡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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