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校规的管理智慧

作者:徐剑梅 来源:《读者校园版》

  有一篇关于美国大学“奇葩校规”的帖子流传甚广,其中一条说“留胡子不能毕业”。说的是路易斯安那州阿米特中学的一名好学生,因拒绝剃胡须而违反校规,不能参加年级毕业典礼。美国普通高校对于未成年人的规矩定得细而多。一些教会背景深厚的大学,规定更是严格。

  例如,建校140年的著名艺术院校罗德岛设计学院,光校规就订立了好几种。除学生行为守则外,教师政策和学生事务政策也被列为校规。校规的内容从学术诚信到食堂用餐,从张贴海报到社交媒体,从校外住宿到举报不良行为,从严禁毒品、酒精到礼堂和教学设施的使用租赁等。

  其中,学生行为守则长达13页,宗旨颇可玩味:其一,学校培养学生要建立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其二,校规要显著高出法律底线,且学生在校外,哪怕异国留学,只要仍有学籍,亦须遵守校规;其三,须明确学校应保障学生的哪些权利。对学生违反校规后的处理程序,如何仲裁、如何审议、如何上诉,规定尤为详细。这一系列表述很严谨,十分注意定义清晰、指向明确、便于记忆和操作。

  例如,在“不得擅入”項下,禁止未经同意持有或复制教室钥匙,禁止未经同意进入阳台、消防通道和建筑物楼顶。“武器”项下,这些武器包括弹丸枪、弹药、弹弓、弹簧刀以及仿真玩具枪和模型,总之,凡是能够或可能引起伤害的物品和材料,即使合法也不许带入校园。“妨害他人”的内涵则包括针对他人的骚扰、欺凌、威胁、恫吓等构成伤害的行为。“不检点性行为”中,此类行为以性袭、家暴、约会暴力、偷窥、性骚扰性质最为严重。

  “奇葩校规”固可博茶余饭后一笑,但若要借“他山之石”,还是要研究这些校规所反映的管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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